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1 11:01:07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外事、新闻宣传、安全、应急、督办督查、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统筹民政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法制宣传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审计,负责本级民政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承担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维稳综治、信访、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计划生育、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和信息、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4693443

(二)社会福利救济科

拟订社会救助工作规划,落实社会救助、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工作。指导本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指导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救助申请家庭核对机制和服务窗口建设,落实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方面的相关救助办法。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落实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管理和监督,承担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综合评价和老年人福利工作,牵头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工作,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及管理,指导儿童福利人才队伍职业技能建设,牵头推动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保护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和涉外儿童送养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84693412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依法落实和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提出工作改进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及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辞职、罢免等工作,协助镇街开展对村民委员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工作,落实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区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指导、业务管理和服务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区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4693422

(四)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本级救助管理机构监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镇街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的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调整、勘定、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位标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行政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全区住宅类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非住宅类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初审工作。依职能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镇街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4693490

(五)社会组织管理科

拟订全区社会组织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省、市相关的实施细则。负责全区性社会组织的登记、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及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发展能力建设。统计分析社会组织登记数据,承担全区性社会组织的成(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登记前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社会组织换届工作。统筹推进全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性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承担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抽查监督审计、评估评价、重大事项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社会组织的监管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有关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信访,开展社会组织执法稽查工作。负责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群建设。负责直接登记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慈善信托和慈善活动管理,指导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4622551

关键词: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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