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流程和咨询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2 10:34:35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157号)工作安排,为做好全市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3-10月开展,每月公示一批,各企业应于每月18日前在系统提交自评信息,以便市科技局审查后提交给省科技厅确认,逾期自动延后至下一批次,评价入库有效期为当年度,年底自动失效,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参与评价。

二、评价工作网址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fuwu.most.gov.cn,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进行评价,省科技厅统一公示公告。

三、评价流程

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四、工作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是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地区科技创新发展成效的重要体现。请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科技局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入库、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推广、解读和企业培训服务,统筹运用财政资源,强化孵化育成体系培育作用,综合利用多种科技政策工具,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评价入库,发动辖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参与评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青、龙冉冉,

联系电话:8775671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

韶关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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