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2 13:16:39
序号 机构/单位 职能 办公电话
1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承担组织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综合统计分析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和市规定的自然资源专项基金、自然资源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0751-8963344
2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指导和组织听证,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业务培训。承担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咨询、审核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工作。承担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监管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市区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0751-8778728
3 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科(市政府调处自然资源争议办公室)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承担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市、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健全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体制机制。指导监督县(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台,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和归档。调处土地等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0751-8963621
4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市性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 0751-8740629
5 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科 。拟订市区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土地储备政策措施。负责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及补偿工作,对征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发布集体土地等补偿标准及区域性调整工作。负责调解、处理市区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纠纷。 0751-8777675
6 自然资源督察与审计科 配合国家和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国家和省自然资源领域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对国家、省和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等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各级审计机关对局开展的审计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各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0751-8963602
7 国土空间规划科 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拟订规划编制管理技术规范。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推动“多规合一”、“一张图”管理并监督实施。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市区综合交通规划,参与编制、审查与市政工程、道路交通有重大关系的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和中心镇国土空间规划及县(市)重大建设工程的选址。 0751-8963776
8 详细规划科 负责组织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备案和维护工作。负责落实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成果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负责拟订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塑造和公共空间环境品质提升等城市设计规范及原则。组织编制和审查市区城市设计方案。负责全市市政工程、道路交通规划管理的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及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类的重大行动计划。承担市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出具工作。承担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0751-8779980
9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提出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利用工作。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土地预审、用地许可工作。 0751-8636401
10 自然资源市场管理科 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评价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工作,核定出让价款,签订出让合同及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建立市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承担涉及土地低效闲置用地批后监管、处置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0751-8759615
11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 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有关政策研究、标准制定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承担市区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建筑工程类项目总平面、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审定和工程许可。负责市政工程、道路交通项目的方案审查、规划许可办理工作。 0751-8963349
12 城市更新科 拟订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市区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拟订城市更新中长期及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推进市区“三旧”改造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审核和报备。负责城市更新单元划定方案审核、公示、报批以及前期研究报告的审查工作。负责“三旧”改造成效数据统计。负责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审核工作。 0751-8610225
13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生态保护补偿的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0751-8633776
14 耕地保护监督科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0751-8878776
15 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科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配合编制和执行地质勘查规划,以及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的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查和矿业权审批登记。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家重要矿区和特定矿种的开采,以及矿业权市场。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勘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0751-8963348
16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 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市级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

公共服务。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统筹管理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信息和地理信息系统。

0751-8778001
17 执法监督科 查处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承担市区建设用地(涉及土地低效闲置用地除外)批后监管工作。 0751-8963345
18 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本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行业相关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开展本市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0751-8778724
19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0751-8705341
关键词: 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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