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公证处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2 13:44:00

汕头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负责人:蔡伟鸿电话:0754-8846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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