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登记系统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操作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4 11:38:11

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一次性告知

一、应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一)基础证件和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上述材料要上传图片,请提前备好,图片格式见如下样图。

图一:女方身份证正面和本人户口页合照

图二:男方身份证正面和本人户口页合照

图三:户口簿首页(注:双方不在一起的,上传合照。集体户口首页可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图四:结婚证(二)下列情况还应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提供再婚方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三)证件和材料要求:证件和材料格式:jpg。

二、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答复(通过或不通过),并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申请人可致电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办理。

三、打印盖章

生育登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如有需要可登陆系统自行打印,打印后如需加盖公章,请咨询街(镇)相关部门(登记审核地)。

关键词: 生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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