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献血优惠政策(2023最新)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8-19 13:43:59

广州献血有什么福利?2023年广州献血优惠政策有哪些?一起来看下。

广州献血优惠政策(2023最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一)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第三章第十八条(六):在保证急救用血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无偿献血者的临床用血。

根据《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最新修订版内容,除与《献血法》一样的用血政策外,还有一些针对本地区的一些激励与优待措施。第五章激励与优待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对下列在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一)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应急献血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和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三)在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四)其他对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获得表扬奖励的单位可以对本单位或者行政区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五条 在本市范围内,参加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和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加分等优待

第二十六条 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1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2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48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除享受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优待外,给予免费游览市、区所属公园、纪念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的优待

鼓励其他景区、纪念馆、博物馆等场所实行优先优惠。

第二十七条 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2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3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6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除享受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优待外,给予下列优待:

(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优先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

(二)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优先入住市、区公办养老机构。

第二十八条 在本市范围内,献全血累计达到30次以上或者献血次数累计达到40次以上的无偿献血者,献血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达到30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除享受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的优待外,给予下列优待:

(一)免费乘坐市内线路的公共汽(电)车、过江渡轮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就业岗位,优先推荐就业,优先保障子女入托、入学。

第二十九条 无偿献血者或者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符合国家和省奖励、优待标准的,同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奖励、优待。

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本市奖励、优待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在本市范围内,参加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和参与献血服务的志愿者因病致贫的,由民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关爱和救助活动。

另外,根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关于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的补充通知》(穗卫函[2023] 768号)规定“2023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后用血的用血者,各采供血机构原则上只办理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通过医保等途径报销后剩余部分的用血费用报销。”

如符合血费报销的条件,但未在医院办理直免,而办理了医保报销的用血者,前往办理用血报销手续的,其须提供“医保结算清单”(有盖章原件)方能在血站窗口部门办理血费报销,血站可按“医保结算清单”计算自费比例,用血品种和数量则按出院/门诊/急诊/特诊用血明细清单对应合计。

关键词: 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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