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行政区划代码|人口|面积|邮编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2-12-18 15:19:27

梅河口市,吉林省直管县级市,是吉林省中部和东部核心区的节点城市、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北部、长白山西麓、辉发河上游,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新合镇双胜村与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分水岭、新开岭、盘道岭、鸡冠砬子山与柳河县分界;西南白银河彼岸、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亮子河与磐石市为邻。总面积2174.6平方公里。。

区划名称梅河口市
行政级别县级市
区划代码220581
辖区面积2174.6 km²
人口数量62 万人
车牌代码吉E
电话区号0435
邮政编码135000
行政驻地新华街道
气候条件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地理位置长白山区与松辽平原交汇处

梅河口市行政区划

区划名称区划代码面积
新华街道220581001
光明街道220581002
和平街道220581070
解放街道220581071
福民街道220581072
山城镇220581100
红梅镇220581101
海龙镇220581102
新合镇220581103
曙光镇220581104
中和镇220581105
黑山头镇220581106
水道镇220581107
进化镇220581108
一座营镇220581109
康大营镇220581110
牛心顶镇220581111
杏岭镇220581112
湾龙镇220581113
兴华镇220581114
双兴镇220581115
李炉乡220581201
小杨满族朝鲜族乡220581205
吉乐乡220581206

梅河口市建置沿革

名字来源

因境内梅河(满语:梅黑河)汇入大柳河(辉发河支流)的河口处而得名。

设治前

梅河口区域早在四、五千年前就有先人繁衍生息。境内先后发现10余处原始社会晚期居住址、7处石棚墓以及40余处历代古遗址,均采集到大量遗物。商、西周、春秋为肃慎部、战国为秽发部、秦为辽东郡。

汉元封二年(前109年)秋,汉武帝平定了卫氏朝鲜,在东北设置了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自此至东汉、三国、西晋,梅河口均属玄菟郡所辖。

总章元年(668年),高句丽灭亡。唐在其故地上置安东都护府辖之,梅河口属安东都护府。圣历元年(698年),归渤海国长岭府辖处“长岭营州道”。

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即金收国元年,梅河口属咸平路(今开原)遥领。

蒙古太宗(窝阔台)五年(1233年),梅河口属咸平府南境。梅河口主要居民为女真人,属辽阳行省开原路斡盘千户所(治所在今辉南县境内辉发城)。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元,将女真分为建州、海西、野人三大部,设置卫所管辖。梅河口属奴儿干都司海西女真渚冬河卫地。明末,海西女真形成哈达、叶赫、辉发、乌拉4个部落集团。梅河口属辉发(今辉南辉发城)、哈达(达卫城即海龙)两部。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努尔哈赤灭辉发部,梅河口归属建州女真努尔哈赤部。

清康熙十六年(1677年),颁发上渝,设置鲜围场。梅河口为封禁之地。光绪四年(1878年)始开禁。

设治后

光绪五年(1879年)设置围场总督衙门(治所海龙城),置总管1人,辖左右协领2人。光绪六年七月四日(1880年8月19日)设海龙抚民厅,隶属奉天府,置抚民通判1人。通判衙门、围场总管衙门治所同在海龙城(今海龙镇)。海龙厅下设36社,辖120个村。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一日(1902年8月4日),海龙厅升为海龙府,添设东平(今东丰县)、西丰县、西安县(今辽源市、东辽县)、划柳河县为海龙府管辖。隶属盛京(今沈阳)将军。宣统二年(1910年10月),旨准裁撤围场总督衙门。

民国元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沿用府治。民国二年(1913年)一月八日,海龙府改为海龙县,治所海龙镇,隶属于奉天省东边道。原海龙府所属东平、西丰、西安、柳河、辉南5县划出。全县划为海龙城东关、朝阳镇、六八石、山城子等4个警区,梅河口属六八石警区。

民国十二年(1923年),奉省令改为区村制,将全境130个村划为8个区。

民国十三年(1924年)九月十六日,将全县8个区改为4区20保。民国十六年(1927年),全县调整为10区120村。梅河口为五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夏,撤销区的建制,划44村。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军占领东北,海龙为沦陷区,设日伪海龙县公署,隶属于奉天省。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一月十七日,全境划为10保,88甲。是年又改为8区,仍为43村。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三月一日起实行街村制,设朝阳镇等3个街和梅河口等37个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一月,梅河口村改为梅河口街,成为境内重要集镇之一。民国三十年(1941年)七月,梅河口划归四平省。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朝阳镇及东凤舞村划归辉南县。海龙县将其余村街合并为梅河口、山城镇、海龙3个街及23个村。

1945年11月1日正式成立海龙县民主政府,治所海龙镇,隶属于辽北省;实行区村制,全境划为10个区。1946年5月18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海龙县划归辽宁省,为直属县。5月24日,国民党顽固派军队占领海龙,成立国民党海龙县政府,隶属于国民党辽北省政府。海龙县民主政府实行战略转移,开展游击斗争。

1947年5月31日,东北民主联军(3纵8师)李红光支队收复海龙镇。6月1日,海龙县全境解放,海龙县民主政府重返海龙镇,属辽宁省第四行政专员公署。海龙县重建10个区。梅河中心区改称梅河口区。

1948年2月,中共辽宁省委决定撤销四地委,海龙县归省直属。7月,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将海龙县划归辽北省第三地委(驻西安,即今辽源市)管辖。年内,海龙县把行政区划为10个区235个街村(其中9街226村)。

1949年4月21日,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撤销辽北省,海龙县划归辽东省直属。5月18日,中共辽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海龙县划归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理。1954年8月15日,辽东省撤销,海龙县划归吉林省,仍由通化地区专员公署管辖。

1955年5月8日,将县人民政府改称海龙县人民委员会。9月15日,原东丰县和平乡和大阳乡境内驻军营地(即西工地和东工地)之行政区域划归海龙县管辖。

1968年7月,成立海龙县革命委员会,代行县人民委员会职能。

1980年9月25日~27日,召开海龙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县革委会改为县人民政府。

1985年2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行政区域划为海龙区、梅河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通化地区所属的柳河县、辉南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

1986年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仍辖原海龙县行政区域,由通化市代管。同时,海龙区、梅河区撤销,辉南县、柳河县划归通化市管辖。梅河口市归通化市代管。

2013年11月,梅河口正式成为吉林省直管县试点城市,被赋予地级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

2016年12月,梅河口列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梅河口市地理环境

区位

梅河口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北部、长白山西麓、辉发河上游,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新合镇双胜村与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分水岭、新开岭、盘道岭、鸡冠砬子山与柳河县分界;西南白银河彼岸、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亮子河与磐石市为邻。地理座标:东经125°15´至126°03´,北纬42°08´至43°02´。

地质

梅河口市全境南北长极至97公里,东西宽极至35公里。地处半山区,辉发河(大柳河)沿岸是3公里至5公里的冲积平原。该地区上部为第四系冲积层,下部为花岗岩。第四冲积层:人工填土层、亚粘土层、游泥质亚粘土层,局部地方有淤泥层、粗砂和砾石层等。

地貌

梅河口市地貌按其成因类型成因形态和形态单元划分4个成因类型和5个形态单元。侵蚀构造地貌分为中山、低山和丘陵。中山分布在梅河口市南部,与辉南县接壤部分,范围较小,山顶海拔多为800到1000米,相对高差较大;低山分布在西南部进化至姜家街一带,地形起伏大,一般海拔500到800米,最高峰鸡冠砬子山,海拔969.10米,相对高差300米,切割深度100至300米,山脊走向30至50度,山坡坡度15至25度,山间沟谷发育多呈树枝状,冲沟多为“U”字型,主要岩性由太古界变质岩,中生界碎屑岩和阜平期、混合花岗岩组成;丘陵分布在莲河、海龙以北,康大营、一座营、牛心顶以东地区,地形起伏较大,海拔 300至500米,相对高差200米,切割深度100至200米,丘顶为浑圆状,山坡平缓,一般坡度为15度左右,河谷发育,主要岩性为华力西期、燕山期花岗岩及中生界碎屑岩组成。

侵蚀火山地貌玄武岩台地分布在海龙水库以北一带,地势起伏不大,海拔400至600米,相对高差200米,台面平坦,坡度小于10度,切割深度20至30米,边缘常见深谷和陡崖,玄武岩呈岩被状覆盖于太古界阜平期混合岩、混合花岗岩和中生界碎屑岩之上。

剥蚀堆积地貌波状台地分布在山城镇至梅河口以东地带,沿河谷平原两侧分布,地形呈波状起伏,海拔340至390米,较为平坦,相对高差50米,前缘陡坎明显,坡度15度左右,陡沟发育呈条带状,岩性由第四系中更新统黄土状粉质黏土和沙砾组成。

堆积地貌二级阶地分布在海龙镇西南、李炉乡以西等地,呈条带状展布,地势较为平坦,微向河床倾斜,海拔310至360米,相对高差50米,岩性有第四系上更新统黄土状粉质黏土、沙砾、沙卵石组成。一级阶地漫滩沿辉发河、一统河、大沙河等河谷两侧呈条带分布,个别地段呈不对称分布。地势平坦开阔,微向河床倾斜,海拔300至360米,相对高差60米,岩性由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粉质黏土、沙、沙砾组成。

水文

梅河口市境内河流纵横,蓄水工程多。主要有三大河流(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全市共有大小河流50余条,均属辉发河水系。境内最大支流有大沙河、一统河、莲河、白银河、亮子河等,河长10公里以上河流25条,5公里以上的31条。

梅河口市自然资源

土地资源

梅河口市总土地面积216400公顷。实有耕地10万公顷,占46.2%。其中,水田4万公顷、旱田6万公顷。全市土地分为3个综合区域。西南部分山地林参经营区属山区,土壤主要是灰棕壤、草甸土、白浆土等,种植业多为旱田;中部平原粮豆产区,土壤以水稻土、冲积土、白浆土为主,是粮豆主要产区,种植业以水稻、玉米为主;东北部低山丘陵农牧经济区,土壤以白浆土、草甸为主,土质贫瘠,种植业以玉米、大豆为主。

矿产资源

梅河口市矿产有29种,产地、矿点104处。其中,能源矿产煤、油母页岩2种,产地、矿点7处;金属矿产金、钼、铁、铜、镍等10种,产地、矿点54处;非金属矿产硅藻土、硅石、钾长石等15种,产地、矿点32处;水气矿产地下水、矿泉水2种,产地11处。已经开发利用的优势矿产8种,其中煤炭资源储量达2亿吨,列吉林省第一位,主要分布在山城镇、中和、红梅镇、曙光镇及新合镇等地。梅河煤矿是吉林省最大的煤炭生产企业,2011年,全市开采量406.07万吨,总产值18.27亿元,实现利税2.2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额的15.9%。金矿生产企业2家,均坐落在水道镇,设计年生产能力5.6万吨。铁矿资源累计查明储量192.5万吨,剩余储量约137.3万吨。境内铁矿勘查项目2个,分别位于吉乐乡境内,已探明储量134.4万吨和小杨乡境内。油母页岩已探明厚度350米,含油量在8%~10%左右,地质储量20亿吨,厚度大、品位高,极具开采价值。

水利资源

梅河口市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总量6.0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3.89亿立方米;地下水2.16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14亿立方米。境内河流纵横,蓄水工程多。主要有三大河流(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两大灌区(海龙水库灌区、碱水水库灌区)。蓄水总库容 5.35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座(海龙水库),总库容31600万立方米;中型水库2座(碱水水库、新合水库),蓄水库容 4040万立方米;小I型水库25座,蓄水库容7127万立方米;小II型水库113座,蓄水总库容3162万立方米;塘坝4593座,蓄水总库容7524万立方米。拦河坝221座(其中万亩以上5座),电灌站686座,机电井1239眼,小井9210眼。辉发河、大沙河、一统河堤防长192公里,其中辉发河堤防梅河口段160公里。全市共有大小河流50余条,均属辉发河水系。多年平均降水量713毫米,平均径流量4.15亿立方米,从外县流入本市的客水径流量4.56亿立方米,地表水总径流量8.71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1.21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总量2.5亿立方米。丰富的水资源每年为全市工农业生产提供水量3.07亿立方米(农业用水2.33亿立方米、工业和生活用水0.74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27.4%。

林业资源

林业用地面积8.07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37.1%。其中,国有1.43万公顷;集体6.64万公顷。有林地面积6.35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78.9%。其中,国有0.97万公顷;集体5.38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365.4万立方米。其中,国有87.13万立方米;集体278.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9.7%,林木绿化率35%,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

动植物资源

野生动物资源:全市野生动物 243种,其中包括鸟类19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11种,兽类24种;森林昆虫600余种。 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有52种,其中:鸟类重点保护的有34种,主要有金雕、大鸨、白鹭、秃鹫、鸳鸯、白额雁、鹰类、隼类、鹄类等;省级重点保护的161种,主要有苍鹭、野鸡、野鸭、林蛙等;兽类主要有梅花鹿、原麝、紫貂、水獭、雪兔、巨松鼠6种;其余为两栖类和爬行类。经济价值较高的有170种。全市驯养野生动物历史悠久,形成了一定规模。截至2011年末,全市有饲养梅花鹿和马鹿养殖场(户)125户,养殖梅花鹿、马鹿约3000头。

野生植物资源:全市野生植物资源种类繁多,已知野生植物种类经初步统计3100种。其中,地衣类190种;苔藓类280种;真菌类670余种;蕨类110种;裸子植物20余种;被子植物1850种。野生植物主要有:水曲柳、黄菠萝、胡桃楸、红松、长白落叶松、赤松、杉松、黄柏、桦、椴、蒙古枥、山杨、粗榆、钻天柳、人参、赤人参、细辛、贝母、龙胆草、天南星、地龙骨、黄芪、天麻、木通、五味子、刺五加、大叶杜鹃、小叶杜鹃、猴头菌、松茸、薇菜、蕨菜、红松籽、山梨、山楂、山葡萄、越桔等。 具有珍稀和特殊经济利用价值的植物种类:经济用材树种37种,药用植物680种,食用植物210种,蜜源植物200余种,观赏植物70余种,工业原料150种。

梅河口市人口民族

2011年,全市共有183565户,人口617262,城镇人口达到276904人,占总人口数的44.86%;乡村人口340358人,占总人口数的55.14%;全市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83.93人。全市共有汉族、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锡伯族、壮族、白族、侗族、土家族、畲族、彝族、苗族、藏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维吾尔族等17个民族,少数民族共71057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1.51%。

2013年,梅河口市总人口62万人,城区常住人口30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

梅河口市风景名胜

辉发河湿地公园:位于辉发河城区段。跨河建有3座形态各异的大桥和1座钢架斜拉人行桥,均安装了不同风格的彩虹灯;河两岸筑堤为路,堤两侧以独具的匠心构筑了姑苏风格的白玉拱桥和亭榭,江南水乡式的小溪碧湖相连、跌水瀑布相戏;植有具长白山风情的白桦、曲柳等树木,以及黄刺梅、金叶榆、红刺梅、孔雀草、多种莲荷等花草。

长白山植物园:项目总投资9100万元。植物园依托大柳河滩地建设而成的,全长3公里,占地面积30万平方米。园内收集、展示长白山区各类植物476种。集科普教育、观光休闲、运动健身三位一体,规划布局为“一阁、一坊、两湖、七园”空间结构,被我市列为科普教育基地。

海龙湖景区:位于梅河口市东南部,总占地面积1636 亩,其中湖区水面约 700 亩,是梅河口市最大的人工湖,被誉为东北“小西湖”,整个景区形成了“一湖、两廊、三岛、四桥、七区”的空间格局,景点包括海龙湖广场、牵手广场、梅溪湿地、十里铺、松风广场、禹门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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