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06:22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事项名称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办理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从事音像制品零售的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3.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法律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二款;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不含勘验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 点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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