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9 11:49:13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事项名称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
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申请条件1.野生动物种源来源合法;2.具有固定的驯养繁殖场所必须的设施;3.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保障;4.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申请材料1.须填写《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3.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5.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7.野生动物救治及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8.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及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9.申请驯养繁殖的各种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防逃逸设施、笼舍、隔离墙(网)等图片,及面积、规格、安全性的说明材料;10.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需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勘验现场时间)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地点电话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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