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电话:0429-5480110)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文字综合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印鉴、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标志及各类装备的管理工作。
(二)纪检督查室(电话0429-5480110转)
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督办案件;负责对绩效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对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负责局内工作纪律检查,包括在岗情况、内务、着装、车辆、安全等进行检查;协助对外检查工作。
(三)财务科(电话:0429-5487088)
贯彻执行财会、审计、物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审计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单位财务预决算、统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实施情况;负责组织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执行“收支两条线”;负责单位的经费、资产入账登记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单位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审核支出事项;负责单位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和管理;负责编制办公设备、执法执勤装备的统计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人事党办科(电话:0429-5480110转)
负责局党建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录用、调配、任免、选派、退休等相关职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福利、津贴、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
(五)法制科(电话:0429-5488900)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城管执法资格审查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指导执法队伍建设,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备案、听证工作;负责开展执法评议工作;承办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和答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单位重大及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和督办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
(六)信息宣传科(电话:0429-5480110转)
负责信息宣传科的全面工作,做好各类宣传报道工作的组织和落实;负责单位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负责单位宣传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大型文体活动组织、策划、宣传工作;负责单位各类形象标识、版面、宣传栏、宣传册等宣传内容的编审、设计制作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信息宣传平台日常管理与更新维护工作;负责单位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通过底部邮箱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