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统计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9 23:26:59

(一)办公室

(负责人:田红林,联系电话:0536-4396247)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值班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公共节能、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拟订全市统计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日常服务等工作。承办协助管理镇街区统计办公室的具体事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挂统计执法监督室牌子;)。

负责人:刘利芳,联系电话:0536-4396231

研究拟订全市统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集中行使统计领域行政处罚权。参与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镇街区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等。

(三)工业统计科(挂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牌子;)。

负责人:王冰,联系电话:0536-4396231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资源、环境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并完善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配合各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发布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全局统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年鉴、史志编辑工作。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镇街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资产负债核算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对各镇街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进行统计分析。

(四)社会统计科

(负责人:刘艳坤,联系电话:0536-4396225)。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力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电子商务、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负责人:田红林,联系电话:0536-4396247)

承担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任务;承担收集并及时反映民众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态度与看法等相关工作;承担社会公共服务部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测评工作,社会民众对政府和部门满意度调查工作;承担社情民意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工作;承担劳动力调查工作;承担国家、省、市统一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协助市统计局完成各项专项调查任务,并开展相关统计数据资料整理、分析和编辑发行工作;承担搜集、整理和提供其他相关统计调查信息工作;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农村经济调查队

(负责人:刘旭阳,联系电话:0536-4295680)

承担全市农村统计制度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统一核定、整理全市基本农村统计资料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全面统计、市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全市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承担全国农业普查业务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村住户调查、农产品价格调查、农业生产调查等工作;承担组织开展其他社会经济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三)城市调查队

(负责人:郑涛,联系电话:0536-4396247)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统计调查制度。2.根据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开展相关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规范基层统计基础工作,配合市统计局完成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的相关工作。3.协助市统计局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相关调查。4.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能源、水资源统计定期报表工作以及工业品价格、采购经理、企业景气、小微企业跟踪以及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等专项调查工作。5.建设、维护全市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承担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的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6.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统计

山东潍坊市相关地区

山东潍坊市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