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司法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3 14:42:47
1、办公室(挂应急指挥中心、财务装备科牌子)联系方式 0539-4271050负责人姓名 王明涛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组织人事科(挂警务科、党建办公室牌子)联系方式 0539-4271050负责人姓名 李明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和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3、法治调研督察科联系方式 0539-7143750负责人姓名 马瑞临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法治调研督察

4、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方式 0539-4272303负责人姓名 刘霞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负责县级和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本机关诉讼案件办理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5、行政执法监督科(挂备案审查科牌子)联系方式 0539-4272303负责人姓名 密昕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相关人员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县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清理、编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并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承办对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的规范性文件稿的有关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方式 0539-4271050负责人姓名 秦秀芬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负责制定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县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挂宣传教育科牌子)联系方式 0539-4279838负责人姓名 王莹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参与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等工作。组织编写和审定全县统一使用的普法教材。承担县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律师工作科、政策法规科牌子)联系方式 0539-4271050负责人姓名 陈玉玲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具体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监督、年度考核。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9、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联系方式 0539-4808773负责人姓名 黄延胜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应急管理预案,协调指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0、蒙阴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方式 0539-4270148负责人姓名 田雷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法律援助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承担法律援助相关服务工作,受理、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承担“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接听服务工作。(四)承担县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服务工作。(五)承担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宣传及业务交流等工作。(六)承担各类法律援助案卷、承办人员档案、业务培训档案、其他考核材料等档案资料的管理服务工作。(七)承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的服务保障工作,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八)承担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设立及运行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九)承担相关行业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十)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蒙阴县法律教育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0539-4279838负责人姓名 王莹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6: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办公地址 蒙阴县蒙山路137号机构职能 (一)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基本知识,参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二)参与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各项任务目标并贯彻实施。(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公益活动。(四)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帮扶工作,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文化、法律道德、心理健康教育。(五)协调有关部门对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协助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矫正对象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六)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升职业技能、改善社会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七)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志愿者及其他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八)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司法

山东临沂市相关地区

山东临沂市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