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3 18:35:56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李波

联系方式:0539-6221138

(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敏

联系方式:0539-6136862

(三)规划财务和审计科。承担健康郯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承担局机关财务及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姓名:陈砚秋

联系方式:0539-2722177

(四)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案件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负责人姓名:魏晓丽

联系方式:0539-2722173

(五)医政医管科(挂县保健办公室牌子)。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拟订全县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县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姓名:邹学奎

联系方式:0539-2722175

(六)疾病预防控制科(挂卫生应急办公室牌子)。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县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姓名:王媛媛

联系方式:0539-2722176

(七)公共卫生和老龄健康科。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姓名:杜玉森

联系方式:0539-6136839

(八)中医药管理科(挂药政科牌子)。贯彻落实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健康服务、健康旅游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贯彻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措施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负责人姓名:杨雪

联系方式:0539-2722178

(九)科技教育与宣传科。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利国

联系方式:0539-7359026

(十)妇幼健康科(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牌子)。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负责人姓名:李昀

联系方式:0539-2722180

(十一)党建工作科。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王秋菊

联系方式:0539-2722170

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由党建工作科承担。

郯城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郯城县计划生育协会。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组织网络优势和会员示范带头作用,动员、组织群众自觉试行计划生育。参与开展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政策与动态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相关决策意见和建议。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关怀计划生育老年家庭等社会服务活动,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帮扶救助行动。反映计划生育群众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组织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负责人姓名:魏秀宪

联系方式:0539-2722186

(二)郯城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承担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健康促进行动、生育健康等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县健康科普、卫生健康行业的社会宣传和大型活动新闻宣传等提供服务保障。承担行业系统文明城市创建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医学鉴定的受理和协调等综合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项经费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督导检查、业务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免费避孕药具的收储、分配调拨和质量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职业病防治、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学术交流活动和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以及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陈砚秋

联系方式:0539-2722177

(三)郯城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参与推进基层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建设。参与推进“健康郯城”战略,为健康城市、健康城镇以及“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承担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域卫生创建和长效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病媒生物防治管理、协调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域卫生创建长效管理经费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徐涛

联系方式:0539-7359021

(四)郯城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依法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产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案件查处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执法任务;参与有关活动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负责受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中的投诉、举报和法律咨询;负责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负责人姓名:孙旭

联系方式:0539-2722207

关键词: 卫生健康

山东临沂市相关地区

山东临沂市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