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4 12:45:49
内设科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537-2969500
规划财务科(法规监察科)主要职责: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障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三医联动”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组织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办公电话:0537-2969518
待遇保障科主要职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县(市、区)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并监督实施。
办公电话:0537-2969509
医药服务监督科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办公电话:0537-2969510
机关党建科(人事科)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考核工作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537-296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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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济宁市医疗保险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一)拟订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市关于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参与医药机构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定点资格确认工作并监督检查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执行情况。

(三)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行为。

(四)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行为的网络监控工作;负责对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情况的执法调查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稽查工作。

(五)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537-7909990
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与洸河路交叉口东南80米人民防空大厦
济宁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医疗保险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业务指导,市本级业务经办。

(二)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报销。

(三)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的管理、履约考核。

(四)医保基金结算及稽核。

(五)医疗救助、支付方式改革和市本级长期护理保险等业务经办管理。

(六)医保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统计、运行分析。

(七)市本级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等征缴工作。

(八)全市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业务指导,市本级业务经办。

(九)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7-2937929
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29号
关键词: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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