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6 13:39:56
1、办公室(挂信访室牌子)地址:山东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41046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印、文电处理、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拟订本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2、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40517职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金、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就业人员发展与统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发展与统计。拟订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3、就业失业和劳动关系科(挂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牌子)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29707职责:拟订全县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全县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落实相关待遇的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拟订完善县管企业薪酬管理政策,审核认定县管企业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负责指导和监督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4、人才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29707职责:牵头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县创新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完善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职业培训机构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监督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5、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县表彰奖励办公室牌子)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21430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参与相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按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组织申报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授权我县的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牵头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县级专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县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6、养老保险和工资福利科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59706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的政策规定。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县本级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核准工作。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县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的规定。7、法规和工伤保险科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电话:0533-3233561

职责:牵头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工伤保险法规政策,拟订全县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待遇政策。组织指导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的审查。具体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审定及有关待遇的政策、规定落实等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1、沂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联系电话:0533-3223048职责: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县工作政策。名称:沂源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7号联系电话:0533-3227056职责: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关键词: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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