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6 13:49:04
1、办公室负责人:吕洪谦地址: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电话:0533-6195215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 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2、组织人事科负责人:李蓓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电话:0533-6195856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开展相应工作。负责联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3、财务监督科负责人:王澜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电话:0533-6195219职责: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 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以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参与监督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就业人员发展与统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行业发展与统计。4、人才工作科负责人:郎慧子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四楼电话:0533-6195235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人才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承担市授权我区的部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区级事业单位培训项目审核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 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学术、技术(技能)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拟订院士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院士遴选工作;落实博士后制度;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交办事项。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人:刘雅坤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电话:0533-6195231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区属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和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拟订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聘、考核、奖惩等相 关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参与相关事 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审核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工作。按权限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按照规定承办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权限承办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以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依法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属事业单位工资(薪酬)总额,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以及工龄计算。6、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科(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负责人:崔浩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电话:0533-6195217职责: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执 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 障政策。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 和激励制度:贯彻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贯彻执行上级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推 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申报工作。为开展职工技能鉴定考核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执行上级就业创业、失业保险、农民工工作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执行全市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以及职工、失业人员待遇资格核准。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制度,参与拟订全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监督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以及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7、社会保险管理科(挂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人:张建国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电话:0533-6126173

职责:贯彻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划、政策、标准,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等养老保险费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以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落实工伤相关的预防、认定、康复、工伤待遇等政策。组织开展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认定工作。承担工伤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伤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员退休核准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调整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协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工作。贯彻 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管理政策。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系统、办公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更新、维护和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本系统计算机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工作。负责本系统网络中心机房建设、设备管理、设施维护工作。负责本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社保卡工作的办理发放并保证其正常使用。负责单位数字证书的办理发放

8、周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李言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凤鸣北路16号联系电话:0533-6166975职责:(一)承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宣 传、解释和咨询工作。 (二)承担实施本区劳动人事争议政策和劳动人事仲裁中 长期规划工作。 (三)具体处理本级管辖内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并对本级管辖内的劳动人事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五)根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六)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工作,完成区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9、周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赵明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0533-6181169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相关工作。 (二)指导全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 劳动者就业失业等信息调查、统计和分析。 (三)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业务,提供公益性就业和创业服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四)承担全区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援助。 (五)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创业开业指导、创业服务活 动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落实市区人才政策,承担人才引进有关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七)指导全区人才招聘、引进服务和人才服务经办工作, 组织开展人才招聘和人才引进相关活动。 (八)承担高层次人才认定,办理高层次人才引进手续,承担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九)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培训计 划,组頭开展全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十)联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负责运 作区级创业贷款担保基金,会同有关单位发放创业贴息贷款,对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贴息进行认定和发放,并提供 跟踪指导服务。 ' (十一)指导全区创业载体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区创业孵化园区运营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组织幵展阵区域劳务协作,组织实施发展家庭服务业 促进就业工作。 (十三)统筹全区就业经办服务工作,推进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施。 (十四)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承担区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0、周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人:宋明磊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0533-6176161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 险、职业年金(以下简称相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保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全市相关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 划。 (三)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承担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到位前企业相关社会保险费核定和征缴工作,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记录相关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和调整。 (四)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作。全市工伤预防政策、标准的贯彻落实。 (五)担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参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六)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参与起草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议草案和决算财务报告。承担相关社会 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有关工作,拟订应对预案。 (七)稽核用人单位参保情况、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情况和参保人员领取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对稽核发现问题进行 处理。 (八)制定和实施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流程、服务内容和内部控制等标准。 (九)承担全区相关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采集、整理、 分析和管理。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接受市社保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1、周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张建国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民之家三楼联系电话:0533-6166978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关键词: 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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