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7 10:26:18
1、办公室 1.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 2.机关(含中心)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3.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政务公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综治维稳等工作;4.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5.对外合作交流。

联系电话:0717-4504018

2、法规和基金监管股1.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2.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3.承担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具体工作;4.对内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制约,不断完善业务的操作规程和流程;5.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6.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7.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受理评审工作;8.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9.意外伤害的调查确认工作;10.抓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的监测工作,定期做好和上报工作;11.落实医疗药品、医用耗材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12.落实国家、省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相关政策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抓好落实,推进药品、医药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联系电话:0717-4504021

3、公共业务服务股1.实施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工作,与相关部门衔接做好特殊人员身份标注、异地参保佐证资料搜集审核;2.做好参保单位登记证年审,所有参保基本信息的规范管理;3.负责医保基数申报、核定征收医疗保险数额,参保人员的异动处理;4.医保基金征集,包括向税务部门传送征收数据、基金实收到账处理,与缴费单位对账,医保欠费清收;5.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业务;6.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一次性清偿划账、补费处理;7.做好医保窗口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的申请受理和系统录入、外地住院报销资料受理、门诊特殊慢性病资料受理、异地就医备案及接受咨询等工作。联系电话:0717-4516066,0717-4219282

4、医疗保障股1.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2.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3.生育保险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及生育津贴审核结算工作;4.异地平台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5.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异地安置人员账户返还、多缴退费、个人账户家庭互助的办理工作;6.异地住院、门诊慢性病费用的手工零星报销工作;7.门诊慢性病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8.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9.1-6级伤残军人医疗费审核结算工作;10.医疗救助审核结算工作;11.1953年底前复退军人医疗补助工作。联系电话:0717-4202687

5、财务股1.编制基金财务收支预决算;2.基金运行分析;3.局机关(含中心)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制;4.各项医保待遇支付;5.各项资金的申请及划拨,确保机关财务和基金安全有效运行;6.做好账务处理工作;7.编制会计凭证、整理会计账簿、完成财政银行对账、编制会计报表;8.单位“部门经费”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预算、决算工作;9.严格审核支付,合理安排资金,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10.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联系电话:0717-4504019

6、信息统计股1.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智能化监管、数据化决策;3.全市医疗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建设、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安全保密,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规范化建设;4.医保综合统计分析工作;5.社会保障卡的用卡服务和协调工作;6.做好网络维护,以及三大目录的对应执行和维护工作,并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增的项目做好审核、论证和管理。

关键词: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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