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教育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9 08:43:04

一、办公室:王再稳 电话:0736-2863030

1、认真搞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积极开展教育信息、新闻宣传,协助做好《常德教育》、《汉寿教育》的组稿发行工作;

3、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工作;

5、搞好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和文明卫生创建工作;

6、配合邮政局做好“三刊”征订发行工作和图书发行及馆室建设管理工作;

7、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钟学安 电话:0736-2862300

1、宏观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2、统筹规划并指导好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拟订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推动学校内部人事、劳动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

4、负责全县教师考核、奖励、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中小学校教师调配、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和教师奖励基金的日常工作;

6、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思想教育及干部教育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并组织参加普通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

8、规划和指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工作;

9、负责县关心下一代协会的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贺湘涛 电话:0736-2863676

1、负责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经费筹措及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4、归口管理全县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上级和县本级教育专款、各种捐赠款;

5、编制全县教育系统经费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本级经费的筹措、落实和管理;

6、监控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属学校总体建设规划;编制全县教育基建投资年度计划,拟订县属学校年度基建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8、检查和指导改造中小学危房和寄宿制学校建设;

9、负责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

10、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11、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中小学收费标准;

12、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13、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按规定搞好机关财务收支及统计,做好政务中心窗口教育收费工作。

四、基教股:李朝晖 电话:0736-2861014

1、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工作。

2、负责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幼儿教育。

3、负责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和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教育工作。

4、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课程改革。

5、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及少先队工作,指导办好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6、负责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组织小学、初中、高中毕业会考,负责初高中毕(结)业证书审查、验印工作。

7、负责课程计划执行、中小学教材管理及审订工作。

8、研究制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参与中小学督导评估。

9、规范全县办学行为,准确把握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状况。

10、负责拟订学前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办园行为,监督、评估和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工作。

五、职成股(社管办):李焕新 电话:0736-2857700

1、统筹管理好中等职业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

2、认真组织职业中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工作;

3、认真搞好职业中专专业设置、调整及学历、学籍管理工作;

4、强化职业中专学校德育工作指导;

5、组织指导职业中专学校生产实习和产业开发及科技推广工作;

6、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学校的业务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

7、负责好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申报、审核、监督管理工作。

六、学前办:张 敏 电话:0736-2859386

1、负责拟订全县学前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学前教育相关标准,规范办学行为,监督、评估和指导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教育工作;

3、负责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4、负责做好全县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朱培新 电话:0736-2898529

1、指导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负责本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贷后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资助工作。

八、教育工会: 谢辉 电话:0736-2863677

1、负责全县教育工会工作;

2、协助做好县属学校的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

3、组织好机关工会活动。

八、督导室: 习方遒 电话:0736-2863626

1、由县人民政府授权执行国家监督任务,对下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2、代表县政府评估下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办学单位的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3、对教育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对教育进行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省、市“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创建”“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5、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骨干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与任期目标考核。

6、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

7、督导合格学校、示范性学校创建。

九、招考办: 朱云国 电话:0736-2859379

1、组织好全县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和招飞工作;

2、组织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3、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4、组织全县英语等级考试。

十、勤管办: 刘奇伟 电话:0736-2863085

1、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

2、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

3、组织好全县教辅资料的征订;

4、搞好勤工俭学队伍的管理、培训及全县勤工俭学统计工作。

十一、综治办(武装部):谢芳勇 电话:0736-2856233

1、负责系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系统的稳定工作;

3、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4、负责系统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5、指导和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及军训工作;

6、负责应对和处置系统各类突发事件。

十二、审计室:袁仕凡 电话:0736-2858632

1、负责贯彻执行关于教育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促进经济民主管理与监督。

2、负责对县属学校校长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离任审计工作;

3、组织实施对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与咨询服务;

4、负责全县寄宿制学校建设的监理工作。

十三、教研室: 叶秋芬 电话:0736-2861958

1、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研究工作;

2、对全县中小学教改实验和课题研究进行指导和管理;

3、组织经常性教研活动,开展教学检查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研究,评选教研成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

4、做好有关教育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及应用研究工作;

5、掌握教改动态,分析教学现状,提出教改建议,为推动教改深入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十四、仪电站: 伍汉民 电话:0736-2862473

1、负责全县中小学仪器装备、实验教学与研究,制定其发展规划、装备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中小学电化教学、管理应用、课题研究、教学资源的管理和应用。

3、负责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环境的建设、管理、应用、评价和统计工作,开展实验教学、教师培训,开发、推广应用教学资源。

4、负责实验学科课程、电化教育课程建设与其它学科课程整合教学的研究等工作。

十五、体卫艺:吴 鹏 电话:0736-2893334

1、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学生健康体检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3、指导、协调城区学校城市创建工作。

4、指导、监督全县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信息中心:黄桂洋 电话:0736-2859380

1、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环境及信息化环境的建设、管理、应用、评价和统计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装备和信息技术课程条件建设,制订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规范和推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络及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县教育城域网、县教育局机关局域网建设、管理和维护。

4、负责指导、规范和推进全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5、负责县教育信息网等教育网站、教育资源库与相关应用系统开发设计、建设维护、资源采集和信息更新。

6、负责教育办公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维护及应用推广;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设备的添置、管理与维护。

7、负责教育系统信息网络安全和教育网站前置审核的有关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信息中心、省教育厅信息中心和市县政府信息办等部门的指示精神。

十七、基建办(薄改办):邓生汉 电话:0736-2859381

督促学校校安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十八、校车办:林宗峰 电话:0736-2859387

1、负责全县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和校车公司的管理工作,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作,为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领导小组议定的日常工作的安排、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等具体事务;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车安全的有关规定,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围。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督导、有总结;

3、 组织开展学生用车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每学期组织一次全县学生用车管理工作全面督查,协调县公安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和乡镇,负责实施校车动态监控管理。对各类安全隐患和上级指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和落实,并将结果上报;

4、 定期组织校车车主和驾驶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

5、与各乡镇中心学校、校车服务公司签订接送学生安全管理责任状;

6、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深入调查了解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形势,及时解决防范涉及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7、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对非法营运车辆和接送学生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举报投诉;

8、组织领导校车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工作。

关键词: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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