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操作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9 12:54:14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发放

一、事项描述:根据参保单位、申请人申请或有关部门移送(含疑点数据稽核下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死亡、重复领取待遇、被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宣告失踪、被判刑收监等情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进行月养老金暂停发放。

二、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三、申报条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四、事项申请与结果反馈渠道:

序号服务渠道可受理可反馈备注
1大厅窗口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服务大厅(省直、市直、区县)窗口办理或反馈
2网办大厅仅限于单位申报死亡暂停
3自助终端×指该业务可以通过自助终端反馈
4手机APP终端×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手机APP终端上办理或反馈
5手机短信×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反馈
6其他途径××银行柜台等

服务大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中心三楼

服务窗口:E05-E25(窗口)

单位网办大厅网址:

https://www.e91job.com/neaf-ui/#/login?redirect=%2F

个人网办大厅网址:https://www.e91job.com/hunanweb/front/FrontAction!showIndex.action

自助终端位置:服务大厅内

手机APP:智慧人社

五、窗口申请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

(1)申请人办理凭证;

(2)死亡证明或失踪、判刑等证明材料;

2、部门移交:

(1)疑似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通知;

(2)有关部门移送的疑点数据。

六、申请时间:

服务大厅: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七、办理时限:立即办结。

八、是否收费:否

九、咨询电话:0731-12333

十、监督投诉:0731-84900666

十一、常见问题:

参保人员退休后被判实刑的,从实刑次月停发基本养老金。

关键词: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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