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合性公园老人晨练免费开放通告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9 14:58:14

加强场地设施建设,持续改善老年人健身条件和环境

<a href=/jiangsu/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江苏</a>综合性公园老人晨练免费开放通告

完善老年人健身场地设施布局,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战略,科学规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健身的场地设施,做到与老年人口数量、结构、流动趋势相匹配。制定《江苏省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修订《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推动城乡老年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统一。在开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中,重视盘活城市“金角银边”等土地资源,建设更多小型多样、举步可就的适合老年人的健身设施。规划建设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社区健身房等项目时要增设适合老年人的健身设施和器材。推广《老年人室内健身场所要求》(T/CSGF 009-2020),提高老年人健身场所建设的规范性。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建设“长者运动之家”等专项场地设施。已有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馆)优先向老年人开放。不需要增加投入或者专门服务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老年人开放。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享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贴的公共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老年节”对全体老年人免费有序开放;其他时间需收费的,老年人应享受不低于50%的优惠。其他有偿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优惠政策,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给予优惠。举办大型老年人体育活动需使用收费性质的综合性公共体育场地(馆)的,实行优惠价或免收场租费。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轮椅、急救包等设备设施。综合性公园对全体老年人晨练免费开放,并优先对老年人晚练逐步实行免费开放。探索加强长三角全民健身服务合作,推动老年人异地享受公共体育场馆、健身指导等服务。

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不断扩大有组织健身老年人群规模

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组织“桥梁纽带、得力助手”的协调服务职能,积极构建“党政主导、部门尽责、协会组织、社会支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格局。推动老年人体育组织向基层延伸,鼓励乡镇(街道)、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站点或健身团队等老年人体育组织。引导各级老年人体育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支持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开展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统计、老年人健身服务需求统计、老年人健身满意度调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有条件的老年人体育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体质水平

开展全省老年人体育节、全民健身日、“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长三角”体育节、重阳节健身联动等品牌活动;在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省网络全民健身运动会、省社区运动会等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中设置老年人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健身项目。广泛普及广场舞、健步走、太极拳、武术、健身气功、柔力球、门球、气排球、乒乓球、棋牌、无极球、桌上冰壶、柔乐球等老年特色项目。创新赛事活动举办方式,积极打造具有地方(区域)特色的老年人健身赛事和活动。组队参加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全国老年人体育交流展示等全国性赛事活动。

关键词:

江苏省相关地区

江苏省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