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31 12:03:13

(一)单位名称:天津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主要职责:

负责区内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参与市涉及劳动人事争议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纠纷调解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22-24396251 24930230

(二)单位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本区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2.负责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能力、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3.对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检查,参与有关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突发事件处理。

4.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队伍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5.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6.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执法工作。

7.有关职责分工

(1)各街道应当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复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执法范围和具体执法事项目录开展执法工作。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依法履行职权,完善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绩效考核,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具体行政职权按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权责清单》执行。

联系方式:022-24976022 24952020

(三)单位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工作和就业政策咨询;负责稳定和促进就业政策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创业政策经办及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区内就失业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岗位信息采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3.负责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负责新兴职业(种)的岗位开发与技能培训鉴定指导,培训补贴初审、查核。

4.负责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经办;负责流动人才需求统计、职称申报、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人才公寓申报工作;负责流动人员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5.负责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6.负责工伤保险有关服务工作。

7.负责失业保险有关服务工作。

8.负责编外人员的招聘、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9.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窗口建设和日常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10.负责相关企业人员、流动人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11.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22-24982921

关键词: 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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