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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统计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2 13:16:26标签: 统计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党群等工作;承担协助管理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承担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事业费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1-8883992

(二)政策法规科。

拟订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全市社会机构调查活动。

联系电话:0751-8883552

(三)综合核算科。

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起草《统计公报》,组织《统计年鉴》编印;组织对县(市、区)统计业务考核;指导县(市、区)综合核算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51-8883772

(四)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交通统计调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工业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751-8883854

(五)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做好全市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751-8884335

(六)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751-8883653

(七)农村和社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基本情况、农林牧渔业、农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劳动报酬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指导农村统计网络和基础建设;负责市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负责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751-8883363

(八)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服务业、文化产业统计调查;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联系电话:0751-8885967

(九)统计普查中心

韶关市统计普查中心是隶属韶关市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加挂韶关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韶关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牌子,主要职责:实施市情市力普查,包括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负责全市基本单位统计调查,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参与研究制订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承担统计数据库等网络系统和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涉及全市公共决策的民意及有关社会经济重大问题的群众意见,提供舆情信息及分析报告。

联系电话:0751-8913848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度北路75号市政府大楼9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市统计局传真电话:0751-89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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