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08 11:14:33
1、办公室(人事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督查、财务、后勤、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重要指示督办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牵头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协助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监督、管理、评价,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协助市局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市局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研究,参与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参与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办公室 负责人:陈洁

联系电话:8065679

2、自然生态规划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开展区域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县美丽办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牵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配合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有关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负责饮用水源保护、矿山整治、农村生态建设与环境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金管理等相关工作。自然生态规划科 负责人:沈晓燕

联系电话:8078256

3、水生态环境科负责工业污染源综合管理和生态环境业务综合工作。牵头市县综合考核工作。牵头负责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牵头各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和环境信息发布。牵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排)以及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生态环境科技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刷卡排污系统的开发及网络维护管理。负责全县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重大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业企业水污染源排放管控,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辖区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辖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人:张棋霞

联系电话:8068019

4、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承担从源头准入到污染物排放许可控制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规定和授权审批开发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编制和实施“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牵头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新建设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化解。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管理、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管理、本部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等工作。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负责人:代光朋

联系电话:8063072

5、大气环境科负责辖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监督改善情况。承担辖区重点行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的拟订、监督实施及县治气办工作。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及大气固定源、移动源环保的监管相关工作。承担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工作。大气环境科 负责人:胡海华

联系电话:80689926、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承担对全县民用核技术、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的核发;承担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活动的审批和备案;承担对全县放射性废物、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土壤、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辐射、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环境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科 负责人:陈立江

联系电话:8065659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浙江湖州市相关地区

浙江湖州市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