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民政局各职能部门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4 14:03:56
1、办公室负 责 人: 张颖办公地址: 山东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02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宣传、年鉴史志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民政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指导全市民政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配管理民政事业资金和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2、人事科负 责 人: 薛莲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63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3、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 责 人: 宋高峰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68分工职责: 拟订全市基层群众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调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拟订全市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及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与邻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地名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制定市区地名标志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划、界线地名档案,审定本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

4、社会救助科负 责 人: 刘良国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39分工职责: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和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承办中央、省和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的相关政策。指导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市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指导县市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5、养老服务科负 责 人: 刘兆祥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69分工职责: 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政策,指导、管理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6、社会事务科负 责 人: 耿永胜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62分工职责: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管理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7、儿童福利科负 责 人: 李慧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78分工职责:负责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等机构相关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办涉港澳台居民、涉华侨收养登记。

8、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负 责 人: 马远征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789862分工职责: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潍坊市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机关党委负 责 人: 孟杰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07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10、潍坊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负 责 人: 杨磊办公地址: 潍坊市奎文区道口路4号联系电话: 0536-8219025分工职责:(一)承担对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救助服务。(二)承担接收全市公安机关、妇联等有关部门护送或主动寻求庇护的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服务。(三)承担对全市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帮扶服务。(四)承担全市儿童和信息核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五)参与拟定全市社会救助统筹发展规划和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等相关政策、承担全市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的运行服务及核对系统的建立、运行、维护工作、统筹社会救助信息资源,承担全市社会救助数据分析;承担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六)参与拟定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参与全市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可行性调研论证工作;参与市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县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管理区划、界线档案,编制区划信息图录。(七)参与拟定全市地名管理办法、规范和标准;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参与制定市区地名标志设置规划;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信息咨询服务;参与审定本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开展地名工作理论研究。(八)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潍坊市儿童福利院负 责 人: 朱正武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368号联系电话: 0536--8085008分工职责:(一)负责收留抚养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人的儿童、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人的儿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需要集中供养的未满16周步的特困人员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二)承担收留抚养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康复等服务工作。(三)承担对符合送养条件的收留抚养儿童,开展送养服务工作;对符合家庭寄养条件的收留抚养儿童,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对寄养家庭儿童养育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四)承担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的儿童,井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教育、心理疏导、维权等服务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负费对有特珠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提供技术和服务支持。 (六)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共他任务。

12、潍坊市慈善总会联络服务中心负 责 人: 孙艳红办公地址: 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1楼东区联系电话: 0536-8090122分工职责:承担市慈善总会日常工作;发动社会力量筹集慈善资金,管理市慈善总会资金;承担市慈善总会社会慈善公益活动的开展与服务,主要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以及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协助市慈善总会与境内外慈善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配、调拨市内外通过市慈善总会捐赠的赈灾款物;负责做好慈善宣传工作;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3、潍坊市社会福利院负 责 人: 韩培祥办公地址: 潍坊市坊子区三马路115号联系电话: 0536-2285758分工职责:主要承担收养安置潍坊市中心城区特困人员、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3个月以上且找不到家庭的流浪老年人与残疾人、市儿童福利院年满18周岁不能回归社会的孤儿和弃婴;开展医疗、康复、养老服务、老年人评估、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养老护理员培训、养老服务咨询、社工义工实践、养老服务管理和医学康复专业实习基地等业务。14、潍坊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负 责 人: 黄敬卫办公地址: 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天马国际商务大厦A-2联系电话: 0536-8097319分工职责:(一)负责提供殡葬礼仪服务,承办遗体接运、存放、整容、火化,骨灰寄存,殡葬用品加工生产和销售等服务。(二)负责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海葬等服务活动,倡导文明殡葬、移风易俗。(四)负责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等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和落实。(五)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潍坊市福利彩票中心负 责 人: 王良成办公地址: 潍坊市东风东街5160号联系电话: 0536-2600205分工职责:市福利彩票中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征召彩票代销者,设置、建设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组织开展营销促销活动;承担全市福利彩票销售系统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参与拟定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全市销售场所形象建设、彩票代销、营销宣传、销售队伍建设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开设彩票资金账户,核算和管理彩票资金;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关键词: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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