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港分局各科室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5 14:14:43
一、办公室 公开电话0633-6100188;0633-6100100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后勤、车辆、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分局政务协调、综合事务管理;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网评、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络建设、安全维护与更新工作。负责制定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制度,集中管理分局的所有档案并提供信息服务和档案查询利用工作。二、法规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17 机构职能

牵头拟订辖区内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行政处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听证等相关工作。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调查研究,承担政策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承担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人事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19 机构职能 负责分局及派出机构干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分局及派出机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纪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12345热线工作,负责监督考核相关科室、单位的协调配合情况。四、调查确权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30 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确权及争议处理;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全区测绘行业管理,编制全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区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区性重大测绘项目;拟订全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负责审核全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开展全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省市永久性测量标志维护和测绘单位资质初审工作。五、用途管制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27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原(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全区田长制工作,全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耕地保护政策的制订与完善。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成片开发方案,负责进出平衡系统监管与耕地卫片监督。负责临时用地受理。六、财务审计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16 机构职能 负责拟订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区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负责分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招投标协调等工作。七、土地利用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35 机构职能 负责开展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租赁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管理监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全区各类园区用地管理。负责辖区内纳入储备计划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其他依法取得土地的收回和收储等工作。负责土地资源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园区用地管理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公开出让方案的拟定,对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八、综合整治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33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初验及验收后数据报备,建新区指标使用等工作。九、行政许可科 公开电话0633-8229918 机构职能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分局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的业务联络协调、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划拨、协议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供应、设施农用地受理。负责二级市场等业务的受理。十、规划管理科 公开电话0633-8252985 机构职能 负责辖区内规划咨询服务,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策划、现场踏勘、规划设计方案技术审查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设置雕塑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提报区政府国土规划和利用专题会议材料。十一、生态修复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28 机构职能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及矿业权市场管理;负责全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勘察,全区地质及找矿工作监督管理;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调查。负责全区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承担全区生态保护补偿、河长制等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区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地)防火工作,编制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安全生产相关服务工作。十二、批后管理科 公开电话0633-6100132 机构职能 负责辖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负责辖区内闲置用地、低效用地的收回和收储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情况,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负责对土地供应后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改变用途或用地方式、闲置用地、低效用地的土地进行调查,提出处置技术审查意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土地复核验收工作,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负责规划管理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十三、林草资源科 公开电话0633-8256127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承担林地保护工作。承担区级以上公益林划定和全区湿地、草原(地)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各类湿地公园建设。承担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等申报工作。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十四、林业发展科 公开电话0633-8256106 机构职能 承担区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全区城乡绿化、全民义务植树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保护工作。承担造林绿化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及前期研究。承担各级造林补贴、森林抚育、沿海防护林等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组织拟定全区林业和草原(地)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工作。承担农村林业发展、集体林权制度、草原(地)、湿地等改革工作。拟定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政策性森林保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和草原(地)统计工作。十五、空间规划科 公开电话0633-2221201 机构职能 承担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参与辖区内用地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选址工作。牵头编制全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和研究工作。十六、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东港业务部 公开电话0633-6100166 机构职能 负责辖区内的不动产登记经办、权调、争议调处和档案管理、信息咨询、统计等业务。负责辖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下设4个业务科: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中心预算上报、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不动产交易登记法律政策宣传咨询。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涉及不动产交易登记的相关工作。 (二)交易登记科: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不动产交易登记工作;负责窗口导服帮办、业务咨询;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出具相关查询证明;并做好档案资料的移交、利用等工作。承担办理非公证继承业务的调查工作。做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助住房维修资金代收等工作。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审查和测绘成果入库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必要的现场查验工作。 (三)争议调处科:负责辖区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小区的化解工作。负责区域范围内城镇拆迁安置小区的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不动产交易登记争议调处接待、受理和答复。协助处理行政民事案件的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四)确权登记科:负责对辖区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负责林地使用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非房地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十七、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东港大队 公开电话0633-6100122 机构职能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督查落实信访事项。负责全区土地矿产卫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专项行动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所、相关科室对信访举报、12345热线等各途径反映自然资源违法线索核查、反馈。内设3个工作室: (一)信访室。负责全区自然资源信访事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办理,督查落实信访事项。 (二)监察一室。负责土地矿产卫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三)监察二室。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会同自然资源所、相关科室对信访举报、12345热线等途径反映自然资源违法线索核查、反馈。十八、林业保护科 公开电话0633-8256107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林业、草原(地)、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除治等工作。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测调查、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承担全区植物检疫工作。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承担林业科技示范推广、产业招商推介等工作。承担全区林木种苗花卉、经济林基地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新品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负责林业产业、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关键词: 自然资源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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