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27 10:57:14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人:江华;联系方式:027-60707637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赵国斌;联系方式:027-60707609

(三)法规科。

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并上报备案,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钧;联系方式:027-60707633

(四)经管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业农村改革工作,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因登宅基地和闲暨农房利用。

负责人:王银芽;联系方式:027-60707669

(五)发展规划建设科。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词发展。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拒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以及农业授藏援疆等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农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负责人:陈佳杰;联系方式:027-60707599

(六)计划财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负责人:马炼;联系方式:027-60707613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负责人:李华娟;联系方式:027-60707589

(八)科教与信息科。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人:胡杏武;联系方式:027-60707465

(九)产业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姜新田;联系方式:027-60707611

(十)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蔬菜、水朵、茶叶、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市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拟订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负责人:光子健;联系方式:027-60707618

(十一)畜牧兽医科。

拟订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类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居学、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数检疫。

负责人:夏晨;联系方式:027-60707501

(十二)渔业渔政管理科。

拟订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造业资源,指导水产院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空。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改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张扬;联系方式:027-60707560

(十三)农机科。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月,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协调农录国有资产监管、垦区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负责人:成刚;联系方式:027-60707356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谢国田;联系方式:027-60707558

(十五)离退休于部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章锦春;联系方式:027-60707619

关键词: 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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