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各科室办公地址和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30 12:34:47
1、机构名称: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48628513 办公地点:重庆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机要、信息、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2、机构名称:宣教法规科 联系电话:023—87260766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负责实施本单位内控制度、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起草綦江区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3、机构名称:待遇保障科 联系电话:023—87260812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 机构职能: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和待遇落实。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下,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承担医疗保障基金年度预决算草案编制审核。承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和其他各项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建立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筹资和待遇落实。贯彻执行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推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地方规则。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4、机构名称:基金监督科 联系电话:023—48628502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3楼

机构职能:

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协助完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5、机构名称: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23-48618509 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二)拟订区内医疗保障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承担年度基金的预算决算等工作。 (三)承担医疗保障的业务咨询、参保扩面、参保登记、筹资和费用征缴工作,以及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查询、审核等工作。 (四)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核算、管理,在市、区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核算,按时足额拨付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审核报销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生育保险费用。 (五)负责医疗保障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协助主管部门,承办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定点资格审查、审批,及其执行协议政策情况监督管理、违规行为查处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老工伤等特殊人群医疗费用的管理、支付,以及全区生育医疗费的审核拨付。 (八)负责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欠缴医疗保险费处置工作。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参保科

负责职工医保个人身份参保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及有关数据维护的资格审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垫底资金申报工作和医疗补助个人账户查询工作;负责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查询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和参保信息维护、修改、转移、接续工作;负责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解释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二)基金财务科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支付、结余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汇总编报相关财务报表;负责对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个人账户管理及分账工作进行指导;负责职工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录入;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支付和运行分析工作。

(三)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审核科

负责审核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相关费用;负责城乡居民特殊疾病、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的审批;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特病办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

(四)城镇职工医保费用审核科

负责审核报销城镇职工医保相关费用;负责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异地就医、转诊转院的审批;负责职工医保的特病办理工作;负责离休干部、老工伤等特殊人员医疗费用审核,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查询、政策咨询服务,完成生育保险统计报表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

(五)督查稽核科(群众工作科)

负责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对定点医院、药店、村卫生室、诊所的投诉、举报,并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定点医院、药店、村卫生室、诊所对费用审减过程中的申诉、投诉;负责医疗保障费用审核复核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的申报、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拟订定点医院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发放定点标牌;负责对单位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的真实性进行稽核,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协助医保基金的欠费追缴。

(六)网络信息统计科

负责中心内部网络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办公电子设备的维护及管理;负责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镇(街道)医保工作人员系统权限分配;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网络使用管理;统筹做好业务科室相关报表工作;协助督查稽核科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

(七)招采中心

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及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承担监督、指导医药招标采购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信息发布、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键词: 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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