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檀营满族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31 14:13:48

檀营地区党工委、办事处内设机构

1、党建工作部 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负责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查处违纪案件及行政监察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干部交流、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和老干部的管理工作以及统战工作等。

联系电话:010-69091479

2、党群工作部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等方面的宣传;负责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在本区域内活动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广播、通讯和信息工作;负责人民武装部、民防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等。 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联系上级人大代表,为其履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提供服务;保持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密切联系;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等。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91554

3、纪工委(监察组) 檀营地区纪工委(监察组)职责:依法对街道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受理业务范围内的群众信访举报,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协助区监察委员会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区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10-69091465

4、人大(设人大秘书1名) 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联系上级人大代表,为其履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提供服务;保持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密切联系;做好人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等。 电话:010-69091820

5、工会(设专职副主席1名) 负责本镇的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91214

6、团委 负责本镇团组织的组织领导工作;贯彻执行本镇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广大团员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10-69091909

7、妇联 负责本镇妇女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 联系电话:010-69091500

8、党政办公室 承办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事宜;负责党工委、办事处会议的组织及决议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国家安全;负责文书档案、信息、督查;做好机关制度建设。负责办事处对外协调、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地区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工作。便民电话、后勤保障、网络管理、防震减灾等。加强民族间的联系,宣传贯彻民族宗教和侨务政策。 联系电话:010-69091389

9、城市建设管理科 负责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规条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和居民区道路的整治工作;协助做好环境保护、设备改造和建设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审核工作,以及排放污染物的登记工作;协调配合供暖、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搞好防汛、防灾及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负责辖区内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大厅相关窗口接待、办理工作。 承办地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69091422

10、公共事业管理科 负责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合理配置社区资源;支持、指导社区自治组织依法民主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负责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负责文明社区创建工作;负责民间组织的培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执行;负责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社区有关工作。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优抚、社救、社会福利、老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双拥共建工作。 联系电话:010-69091012

11、公共安全管理科 负责协调配合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治活动;负责社区巡逻队工作;指导、协调、帮助辖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平安、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协助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防火宣传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进行教育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公共场所的整治与管理,做好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地区科技创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司法援助工作;负责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及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大厅相关窗口接待、办理工作。 承办地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69091422

12、综合管理科 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对地区办事处所属单位的财务、统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雇工的管理工作。 承担便民服务大厅相关窗口接待、办理工作。 承办地区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10-69091553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负责治理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行为;负责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负责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等。 联系电话:010-69091021

14、信访办 负责群众信访接待、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负责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 联系电话:010-69091931

15、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执行;负责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的征缴;负责制定并落实乡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发展规划;负责科普、群众性文化、体育等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公共卫生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公共卫生事业应急处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协助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药品监管等。 联系电话:010-69091214

16、民族服务中心 负责加强基层文化体育队伍建设;负责电影的放映;负责组织文体活动;负责文化、体育骨干的培训、技术指导等。 联系电话:010-69091390

17、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等。 联系电话:010-69091031

18、檀营地区便民服务中心 为地区所属“窗口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社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10-89036693

关键词: 办事大厅

北京市相关地区

北京市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