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赛艇公开赛竞赛规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8-18 14:07:29

根据上海市体育局介绍,2023上海赛艇公开赛将于2023年9月16日至9月17日在上海苏州河水域举办。今年上海赛艇公开赛的竞赛规程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2023上海赛艇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2023年9月16日至9月17日

地点:中国·上海·苏州河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国赛艇协会、上海市体育局、黄浦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上海东浩兰生赛事管理有限公司

三、竞赛项目

(一)竞赛距离

1、4.2公里追逐赛

2、500米城市冲刺赛

八人单桨项目:参赛队须同时参加4.2公里追逐赛和500米城市冲刺赛;

单人双桨项目:参赛者仅参加500米城市冲刺赛。本项目参赛者不得兼项参加八人单桨项目。

(二)竞赛项目

四、参赛资格

(一)八人单桨项目

1、精英组

由组委会邀请的参赛队。

2、高校组

(1)代表国内高校的参赛队,参赛者凭在校证明报名。

(2)参赛者必须为目前高校在读学生,教练和领队除外。

3、俱乐部组

(1)获得2022上海赛艇公开赛俱乐部组4.2公里追逐赛M8+项目与Mix8+项目前2名队伍获得2023上艇直通名额。除直通上艇名额外,其他参赛名额需在所有报名的队伍中进行筛选,达到资格条件的队伍可报名参赛;若符合条件的队伍多于赛事设定数量,则将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最终参赛名额。

(2)所有符合条件的各赛艇俱乐部和组织均可报名参赛。

(3)赛艇俱乐部和组织须为工商和/或民政注册实体、具备开展赛艇运动的水域、专业的教练及器材保障。报名时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场地照片、教练资料等)。

(4)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各省市在役及退役后5年内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俱乐部组。

(5)报名参赛的赛艇俱乐部或组织须向组委会提交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8+项目最好一次或多次比赛成绩的证书或成绩册。

(6)一个赛艇俱乐部或组织仅可从M8+和Mix8+中选择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7)每支8+项目的参赛队伍中,桨手和替补桨手的平均年龄须大于27周岁(含)。

(8)每条参赛艇上至多可有3位(包括舵手)曾经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并且退役5年后的各省市专业运动员。

4、八人单桨项目参赛者的年龄限定在18-70周岁范围内(195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5、所有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具备200米以上的游泳自救能力。

(二)单人双桨项目

1、2023上海赛艇公开赛设单人双桨项目,此项目分设M1x与W1x两个组别,每组分别设置12个参赛名额,从所有报名选手中按近3年内1x项目1000米最佳成绩择优录取。报名参赛选手必须代表某一赛艇俱乐部或组织参赛。

2、所有符合条件的各赛艇俱乐部和组织的赛艇运动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3、赛艇俱乐部和组织须为工商和/或民政注册实体、具备开展赛艇运动的水域、专业的教练及器材保障。报名时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场地照片、教练资料等)。

4、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各省市在役及退役后5年内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俱乐部组。

5、报名参赛选手须向组委会提供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个人1x项目最好比赛成绩的证书或成绩册。

注:上述提及的个人1x项目最好比赛成绩的规定,该比赛系指由中国赛艇协会主办、承办、认证的赛事、国际知名赛艇赛事或其他组委会认可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赛事。俱乐部或企业自行组织的赛事不在参考范围之内。

6、一个赛艇俱乐部或组织只可有一男一女2位选手报名参加1x项目。

7、报名参加1x项目的参赛者,其年龄限定在27-50周岁范围内(1973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在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8、所有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具备200米以上的游泳自救能力。

注:所有参赛者的资格由中国赛艇协会和组委会进行审定,并于赛前进行公示,若出现资格不符者或违反资格规定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进行通报。公示期后组委会将不再接受任何参赛资格相关的申诉。

五、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按照赛事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每支8+项目的参赛队正式运动员9名、教练员1名、领队1名(教练员及领队可由运动员兼任),替补运动员限报3名。

(二)若某项目组别的参赛队伍少于4支(含4支),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项目设置。

(三)各参赛队/参赛者报名时须根据赛事要求,缴纳有关费用。

(四)舵手体重不得低于55公斤,如体重不足,须添加固定加重物,加重物最多不超过15公斤。舵手不受性别限制。

(五)男女混合项目的桨手性别比例为 1:1。

(六)所有参赛选手只可代表一支参赛队伍参赛;参加M8+项目的不可兼项参加Mix8+项目;8+项目和1x项目之间亦不可兼项。

(七)比赛船只和桨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需缴纳船艇押金),8+项目的参赛队须自带全套舵手指挥仪或扩音设备。

(八)由组委会统一提供的船只和桨根据抽签确定,参赛队不得以抽签分配到的器材质量优劣或瑕疵等原因向组委会提出抗议或更换器材。抽签确定的船艇不得自行更换,若有违反组委会将作出处罚。

(九)参赛队/参赛者可以选择自带桨(报名费、押金等费用不变)。自带桨需在9月14日下午18:00前送达赛场交付器材管理组贴签管理,过期不候。整个赛事期间(包括试划)自带桨需由器材管理组统一登记管理并指定位置放置,不得私自带出赛场区域。自带桨在赛事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参赛队/参赛者自行负责。如出现自带桨破损断桨等情况,需要使用组委会备用桨的,使用费单桨每根1000元、双桨每副1000元。参赛队/参赛者对自带桨承担一切相关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风险。

(十)每个参赛队/参赛者必须向组委会提交由本人签署的《参赛声明》及其他组委会需要的相关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报名截止后放弃比赛的,组委会将退还船艇押金和纪律保证金,但报名费不予退还。

(十二)参赛队/参赛者应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可能产生的任何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负责,并承担一切与参赛相关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报名参赛即视为各参赛队/参赛者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约定,并放弃追究赛事组织机构或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世界赛艇联合会最新审定的赛艇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规程、规定和要求。

(二)所有8+项目的参赛队须同时参加4.2公里追逐赛和500米城市冲刺赛;1x项目的参赛者仅参加500米城市冲刺赛。

(三)4.2公里追逐赛的比赛场地共设置1条竞赛航道,各队按照赛前训练日进行的排位赛确定出发顺序,每间隔1分钟依次出发,以完成比赛时间的先后,排定最终名次,时间少者名次靠前。

(四)500米城市冲刺赛的比赛场地共设置2条竞赛航道,一组竞赛2条船同时出发。8+项目按照4.2公里排位赛的成绩进行编排,成绩相邻的两队将被安排在同一组;1x项目按照报名时提交的以往最好成绩进行编排,成绩相邻的两人将被安排在同一组。各参赛队/参赛者须参加2轮500米竞赛,第2轮比赛将在同组中互换航道。2轮的比赛时间相加排定最终名次,总时间少者名次靠前。若出现比赛时间相同,则名次并列。

(五)各参赛队在比赛和训练时必须自备统一着装。

(六)关于队旗的要求

各参赛队需自行设计带有参赛队名和队徽(如有)的电子版队旗。要求:旗面长96厘米,高64厘米,颜色不限,2048×1024 像素,分辨率不低于 72dpi,格式为照片格式(.JPG)及矢量图(.ai),电子版队旗应于9月1日前上传至报名的官方网站。

(七)各参赛队/参赛者不得在船艇上张贴任何标识、名称等信息,并按照组委会要求做好赛事广告发布的相关事宜。组委会有权在所有船艇显著位置展示赛事赞助商广告,赛事期间禁止擅自移除,如有违反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对于违反竞赛规则及本次比赛规程、规定和要求的参赛队/参赛者,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有权给予相关队伍和人员扣除纪律保证金、取消参赛资格、给予成绩加时和取消比赛成绩等处罚,并报请中国赛艇协会追加处罚。

(九)参赛资格异议举报

1、关于本规程第四条参赛资格的申诉,参赛队/参赛者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申诉期内(9月4日至9月11日)提出投诉举报,过期不予受理。

2、仲裁委员会只受理书面实名举报。投诉举报人只能是俱乐部组参赛队伍领队或教练。投诉举报人举报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3、必须实证举报,谁投诉举报谁举证。证据包括且不限于:被举报人相关视频、照片、官网资料等。不受理无实证之举报。

4、举报后经仲裁委员会查证为伪证的投诉举报人及所在队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被取消参赛资格队伍不退还报名费。

5、如查证属实。举报后经仲裁委员会查证,确属违反规定,将对被投诉举报队伍通报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6、参赛队/参赛者提出资格异议举报都应向组委会缴纳人民币1000元/次,且不论举报是否成功,该费用不予退还。

(十)抗议和申诉

1、参赛队/参赛者如认为比赛没有按规则进行或对裁判员的判罚有异议等,均可提出抗议。提出抗议的参赛队/参赛者应在该组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总裁判长提出抗议。

2、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时,参赛队/参赛者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在得到裁判委员会裁决通知后30分钟内提出。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3、参赛队/参赛者提出抗议或申诉都应向组委会缴纳人民币1000元/次,且不论抗议或申诉是否成功,该费用不予退还。

七、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奖杯和奖金。

(二)奖金设置(人民币)

1、4.2公里追逐赛

2、500米城市冲刺赛

(三)若某一项目组别的参赛队伍少于4支(含4支),仅取第一名颁发奖金。

(四)上述所有奖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八、经费

(一)报名费(人民币)

1、8+项目:4000元/队。

2、1x项目:500元/人。

(二)食宿费

本次比赛所有参赛队/参赛者可选择入住组委会指定酒店,相关指定酒店信息详见后续发布的《赛事公告》。由组委会邀请的参赛队,其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其他参赛队/参赛者应根据《赛事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前缴纳相应的食宿费,具体缴纳办法详见《赛事公告》。

(三)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船艇押金

8+项目缴纳船艇押金人民币8000元/船;1x项目缴纳船艇押金人民币5000元/船。比赛结束后,参赛队/参赛者应配合组委会做好船艇查验工作并签署确认单。船艇经验收无损伤,全额退还;若不予配合查验工作将扣除船艇押金。本次赛事不收取船艇使用费。

(五)纪律保证金

每个参赛队/参赛者须缴纳纪律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如在赛事期间未出现违规行为,比赛结束后将全额退还。

九、报名与报到

(一)2023年8月27日24:00前登录赛事官网www.headofsh.com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报名。9月1日将公布最终参赛名单,得到通知的队伍在缴纳报名费、船艇使用押金和纪律保证金后正式获得参赛资格。若在9月3日24:00前未缴纳全部费用则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二)报名咨询邮箱:baoming@headofsh.com

(三)各参赛队/参赛者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免冠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电子版,用于制作人员证件。

(四)各参赛队/参赛者须于9月14日至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如提前报到,需与组委会联系。报到指定地点将于后续《赛事公告》中公布。超过报到时间的参赛队/参赛者,一律视为弃赛,报名费和纪律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赛前技术会议时,各参赛队需对本队的参赛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确认,若有调整仅可从替补队员中予以替换。

十、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

技术代表、仲裁、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中国赛艇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选派裁判员须为国家一级以上。

十一、其他

(一)赛事组委会邮箱:general@headofsh.com。

(二)如遇不可抗力情况,组委会有权取消或推迟比赛。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公告。

(四)本竞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关键词: 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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