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富阳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公布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8-20 12:52:05

富阳区2022年首次申请购租房补贴的人才,经今年重新年审后,共计2798.6524万元的人才购租房补贴专项资金于近日拨付完毕。

此外,自2023年6月1日起,富阳区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受理。那么如何申请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小编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一、富阳区各类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A-E类人才

由富阳区申报的A-E类人才,认定后,在富购买首套住房,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给予各级最高共800万元、250万元、180万元、120万元、40万元的购房补贴

A-E类人才

购房时间在2020年8月17日之前:非富阳籍原五类人才和富阳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副高及以上职称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非富阳籍相关本科生),按《富阳市人才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富政函〔2013〕131号)执行。

购房时间在2020年8月17日起:由我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经认定的区级F1、F2、F3 类人才,认定后,在富阳区购买首套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5万元、12万元的购房补贴。(富春特支参照F2类人才执行,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本科生不享受购房补贴)。

购房时间在2023年5月1日起:富阳区企业的F4类人才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富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区级 F1-F4 类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购房后在富连续社保缴满5年的,享受购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补贴30%的一次性奖励。

二、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富阳区用人单位签订5 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其中:

A—D类人才须持有富阳区常住居民户口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申请之日前在富阳区无住房,且在全市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含安家补助)。

E、F类人才在2021年2月10日前购买富阳区住房,要求个人购买该套住房前在富阳区无住房、无房产交易记录,且在全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在2021年2月10日(含)后购买富阳区住房的,要求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无住房,且在全区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原五类和富阳籍相关人才:人才到富工作前须已取得人才资格,富阳籍相关人才和非富阳籍相关本科生须2018年1月1日后新引进的,要求个人购买该套住房前在富阳区无住房、无房产交易记录。

三、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1)市级购房补贴(A-D类):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市未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父母批地建房有份额的也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2)区级购房补贴(E-F类、全日制大专生):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区未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批地建房不是作为主申请人,仅有份额未拆迁的不受影响。

四、A-D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时无住房需符合哪些条件?

家庭名下在富阳区范围无住宅性质房产,在富阳区非住宅性质或其他区的房产均不纳入核查,符合以下3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1)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富阳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2)在2013年10月21日(含)之后引进杭州的人才,从2013年10月21日(含)到引进之日期间无房,但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在富阳区仅购买一套住房的;

(3)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五、E-F类人才、全日制大专生申请购房补贴的住房需符合哪些条件?

在相关购房补贴政策出台后,经人才认定或人才资格取得后,并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购买的家庭名下首套商品住房性质的房产。2021年2月10日后购房的,符合以下2种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1)人才参加工作前与父母在富阳区仅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且人才在申请购房补贴之日前已将该房转让给父母的;

(2)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富阳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的。

六、区级人才购房补贴主要有哪些情况购买的住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1.政策出台之日前购买的房产;

2.人才引进(即首次在富缴纳社保)之日前购买的房产;

3.购房时不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以社保缴纳为准)的房产;

4.分类认定的人才,人才资格取得前购买的房产;

5.授权认定的人才,取得人才认定书之日前购买的房产;

6.非富阳区范围和非住宅性质的房产;

7.毕业时毕业学校未认定为双一流大学的,购房时已成为双一流大学的,也不能申请。

七、B-D类人才要同时享受区级部分购房补贴需满足哪些条件?

由富阳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经富阳区申报的B-D类人才,在富阳区缴纳社保,购买富阳区范围的住房,可同时享受区级部分购房补贴,其中B类50万、C类30万,D类20万,购房总价需高于市区两级购房补贴金额。

八、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市级购房补贴:人才认定后,在“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由行业主管部门预审盖章后,纸质材料交至住建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购房补贴资格证,再购买住房,签订网签购房合同后,到住建局申请购房补贴发放。(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转让合同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申请补贴发放)

2、区级购房补贴:人才认定后,购买住房(商品房的签订网签购房合同,二手房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区住建局或开发区人才窗口现场办理。

九、人才购房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人才购房补贴分2年发放,直接发至申请人银行卡,首次发放50%补贴,第二年年审通过后发放剩余50%(B-D类人才区级部分第二年一次性发放)。

十、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限制具体是怎样的?

B-D类人才和2021年2月10日(含)后购房的E-F类、全日制大专生,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经系统后台冻结,自购房补贴首次发放之日起10年服务期内对所购住房不作转让,不能以交易、赠与、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方式处置该住房;服务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区住建局认定的《人才服务期满证明》,方可上市交易;服务期未满的,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后,可上市交易。

十一、相关问答

今年本次发布的人才购房补贴新政与原政策有何区别?

新政在原政策基础上增加了在富企业F4类人才和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条件可申请8万元的购房补贴;另享受购房补贴的F1-F4类人才和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购房后在富连续社保满5年的,在原补贴基础上增加30%的奖励。

新政发布后,原政策还继续有效吗?

有效,2023年5月1日前购房的,区级F1-F3类人才按照原标准执行,2023年5月1日起购房的,按照新标准执行;市级A-E类人才继续按照原政策执行。

人才购房新政的购房时间有截止日期吗?

没有,享受人才购房新政的购房时间从2023年5月1日起,目前没有截止时间,具体以政策公告为准。

申请购房补贴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购房补贴按照“人才认定-购买住房-申请购房补贴”流程。需先在富阳区用人单位工作、缴纳社保、认定人才,然后购买富阳区住房,再申请购房补贴。

F4类人才在2023年5月1日后购房,购房时为单身,申请购房补贴时已经结婚,且配偶也有一套住房,是否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不可以,申请补贴时家庭名下已经有2套房,不符合申请条件。

F3类人才,2018年在富阳买过一套住房,但在2019年10月已经转让掉了,在2023年5月1日后新购商品住房可以享受补贴吗?

申请家庭名下原有住房卖掉后新买的住房,申请时原来房子转让已满2年的,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省重点本科认定的F3类人才,在2023年5月1日后购买首套住房的,也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可以,省重点本科可以按照其他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标准执行,可以享受8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在富阳区内的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的,可申请30%的奖励。

购房时,没有在富阳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不可以,需人才引进之后(以首次在富缴纳的社保时间为准)购买的住房,符合其他条件的才能申请购房补贴。

原来已申请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购房后还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可以。如果申请人先申请了租房补贴,购房后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但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在发放第一笔购房补贴时扣除前期已享受的租房补贴。

夫妻有一方享受过农村拆迁安置政策的,另一方购买的住房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不可以,购房补贴需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如有一方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另一方无法申请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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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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