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姻登记全市通办(2022年12月1日起)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4-28 11:11:10

为进一步深化上海市“放管服”改革,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根据国务院以及民政部有关探索开展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上海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实施方案》,上海市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

全市通办实施范围和内容

当事人双方是内地居民,且双方或一方是我市户籍,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以在我市16个区的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也可以自主选择在我市16个区的任一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

暂不实行全市通办的事项

目前,补领婚姻登记证,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全市通办,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

办理方式

为做好我市婚姻登记场所疫情防控,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我市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市民可于11月30日起在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随申办市民云APP、支付宝APP等渠道搜索“婚姻登记预约”,选择任一区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预约。各区每日接待情况不同,市民可拨打各区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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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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