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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葛石镇政府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1 20:29:28标签: 办事大厅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安排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政府常务会、党政联席会,以及其他综合性大型会议,负责各类会议筹备,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各类现场会以及观摩学习和考察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做好与县两办、尤其是秘书科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管理维护。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制度、公车使用平台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集中加油制度。做好机关文印管理。严格执行文印审批制度;条幅、展板和各类版面制作,需多方询价后定点制作。负责文件管理和归档。及时取送上级来文并及时办理;严控发文数量,并及时归档,应急性文件第一时间处理。负责做好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办公室内部人员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加强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按标准接待。改进接待方式,坚决避免各类浪费现象。负责做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办理和回访工作。围绕工单的办理进度、质量和满意率,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扎实做好工单的承办工作。负责做好防汛防火、敏感时间节点、冬季大巡防、等关键时期各类应急事件的信息上报,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538-5411242

(二)组织室

认真学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组织工作路线,扎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全县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好干部工作、基层党建工作、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各级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督促党组织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帮助健全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并督促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过硬支部建设为抓手,调查了解、掌握分析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情况,拟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则;总结推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经验,组织、指导开展有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项活动;承办审批基层党组织召开选举大会、改建或新建党组织,以及变更组织关系、执行党的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牵头开展好主题党日等活动,制定党员学习教育的规划、办法,指导并督促检查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指导和承办表扬优秀党员、先进党组织的工作;研究党员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管理措施,扎实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常态化做好党员服务,受理党员信访,解决好党员干部反映的难题,帮助协调解决生活困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指导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检查相关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规定及时上缴,按制度抓好管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做到接转流畅,遵章守规,手续齐备,填写规范,回执到位。抓好党内信息库管理和定期统计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准确,专人负责,定期维护,充分利用,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538-5413567

(三)民政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全力配合做好扶贫攻坚工作;全面公开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承接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等审批办理权限,做好救助对象的信息初核、审批上报、系统录入、档案整理及救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实行动态规范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38-5413133

(四)村镇建设办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村镇规划建设、卫生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负责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村庄(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环卫一体化方面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监察、管理。

五、负责村镇各项建设工作、规划图纸、统计资料的收集上报、归档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38-5411838

(五)综治办

一、负责本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经费,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工作。

二、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三、按照法规、规章要求的比例配备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建立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四、指导禁毒社工、志愿者组织开展戒毒康复工作。

五、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后报有关部门。

六、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38-5411190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退役军人服务站

1、对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实行包保,指导业务工作开展。

2、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安置和优待抚恤政策,协调做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工作。

3、建立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库,为每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

4、组织辖区内退役军人参加专场招聘会、教育培训等活动,做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基金受理、申报等工作。

5、受理退役军人来信、来电,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

6、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的模范典型、困难诉求、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掌握,开展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走访慰问等工作,做好困难帮扶基金受理、申报等工作。

7、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8、发现和培养优秀退役军人党员,推荐进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9、动员和协调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共驻共建,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服务保障活动,增强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参与泗店建设的思想、行动自觉。

10、加强对村级的考核监督,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11、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

二、便民服务大厅

1、便民服务中心是镇集中公共服务资源、对外提供政务服务的平台和窗口,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2、负责中心场所、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3、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

4、直接代理代办群众交办的有关事项,为群众提供无偿服务;

5、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6、负责直接受理、办理上级下放、委托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政务代办服务;

7、负责对村级便民服务点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8、负责完成镇和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社情民意,掌握、分析社会形势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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