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8-18 14:12:23

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政府通过补贴的方式为本市经济困难且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护服务的保障制度。

上海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下列老年人,根据其照护等级、困难状况等因素可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三)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四)市和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或者特殊困难人员。

不属于前款规定,但年满80周岁,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且符合一定照护等级要求的老年人,可以申请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或者特殊困难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工作。

申请材料

申请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

需要进一步认定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的,申请人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注: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申请流程

1、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就近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递交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申请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需要进一步认定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的,申请人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凡是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2、受理、初步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受理申请并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除已认定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的申请人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核对,核对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结果通过部门之间交换数据获取。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获取经济状况最终结果和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结果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3、审核决定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区民政局自收到初审意见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决定意见,反馈并委托服务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

确认给予的,发放《准予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不予确认的,发放《不予确认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申请地点

浦东新区
黄浦区徐汇区静安区
普陀区
长宁区虹口区崇明区
宝山区
杨浦区嘉定区青浦区
松江区
闵行区奉贤区金山区
关键词: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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