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职工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快培养适应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上海人社发布为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培训补贴政策,一起来了解!
●政策依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21〕51号)
●申请提交
企业可通过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按税收征管关系向所在区提出培训申请。企业应按职业技能、岗位能力、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等不同项目,分类提交培训需求信息。
●申报备案
实施培训前,培训机构应结合企业培训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培训项目名称、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培训内容、考核或评价办法等),按培训项目分类向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申请项目实施方案备案。必要时,也可由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审核备案。
●资金拨付
企业职工完成培训后,由企业通过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按季度向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申请培训补贴,经审核并核定补贴金额,且补贴信息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或为企业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补贴经费按季度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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