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办理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9-18 12:53:53

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创业能力,规范见习基地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有关政策,上海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申请方法如下,一起来看看!

上海创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9号)

●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创业见习:

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的青年;

2)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办理地点

创业见习基地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

●办理流程

1)有意向申请创业见习的青年可携带申请材料,向创业见习基地所在区创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参加创业见习;

2)申请参加创业见习学员应结合意向创业项目以及提升创业能力的实际需求,填写《创业见习申请表》;

3)区创业指导服务部门负责对申请参加创业见习人员的情况进行初审,根据基地见习岗位类型、规模等情况推荐与其自身条件相匹配的创业见习岗位;

4)参加创业见习前,应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岗位、见习起止时间、见习带教内容等。

●补贴标准

见习学员应按规定参加见习,每名学员每月的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通过指定银行发放到见习学员本人账户。

●补贴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1-12个月,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应在毕业前完成见习。

关键词: 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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