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强检计量器具备案指南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5-10 11:51:56
事项名称强检计量器具备案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名称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编码11468873MB1919633D
办理地点那大镇中兴大道西侧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1办公室咨询方式0898-23336125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无时令区分)监督投诉方式0898-12345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企业。核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时限办结。特殊情形依据相关规定时限会有所不同。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是否网办
网上办理深度互联网咨询 ; 互联网收件 ; 互联网受理 ; 互联网办理 ; 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网办地址在线办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受理条件

法人根据使用单位性质提供: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等证书; 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办理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必要性材料要求来源渠道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示例样表

必要形式:纸质和电子

类型:原件和复印件

份数:1

规格:A4

填报须知

申请人自备
其他信息:

要求提供材料依据受理标准来源渠道说明

注: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若共享不成功,则需要自行上传提交。

办理流程

序号环节名称办理人职务联系方式环节办理期限环节说明
1受理梁美超工作人员233339861个工作日
2办结梁美超工作人员233339862个工作日

收费内容

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是否允许减免允许减免依据备注
无收费项
关键词: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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