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和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2 12:53:39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责任险、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等相关经济政策建议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人:汪顺勇

办公电话:0538-8221568

办公地址:山东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

(二)预案管理和应急处置科(挂火灾防治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科牌子)

负责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我区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备案审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推进指挥平台对接。统筹应急力量建设,拟定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全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救援工作。承担灾害救援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地)火灾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装备配备等工作,组织协调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拟定综合防灾减灾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街道镇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建立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拟订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导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灾害救援工作。

负责人:李孟子

办公电话:0538-8226959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区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石强

办公电话:0538-6263119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四)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井关闭工作。组织或者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负责人:石强

办公电话:0538-6261219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五)安委办秘书科

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调度、协调相关具体工作;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负责通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区安委会综合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负责人:程藤藤

办公电话: 0538-8223629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

(六)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考核科

负责依法依规监督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巡查、督查相关工作;负责对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安委会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担全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有关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城区安全发展和防范非生产类伤亡事故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年度和专项安全生产考核,负责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考核相关工作;依法承担相关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吴明东

办公电话: 0538-8223629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

(七)政策法规科(挂科技和信息化科牌子)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牵头编制全区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指导街道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转变和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参与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建设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立完善“安如泰山”科学预防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面向公众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负责人:张冉

办公电话: 0538-8221617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泰山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组织协调全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订应急值守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落实。

2、参与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全区应急救援综合队伍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有关技能竞赛;承担应急领域专家队伍管理、服务工作。

3、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区政府授权,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抢险救援;配合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承担应急指挥有关支持保障工作,提供应急通讯、防护装备和设备等保障服务;承担有关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配备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统计普查工作,统一调配全区应急抢险救援资源。

5、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区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承担全区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6、承担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承担全区应急救援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统计和分析工作。

7、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8、承办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2066628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二、泰山区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1.承担区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2.编制全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化工作。

3.承担全区地震监测站网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全区、企业地震监测站网和宏观观测点实行行业管理;联系泰安基准地震台相关业务工作。

4.组织开展全区地震趋势会商、震情监视跟踪、震后现场监测预测、地震异常核实分析及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配合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防震减灾示范试点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6.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7.承办区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538-8221662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9号。

三、泰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依法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依法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负责处理和查处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上级交办、部门移送以及通过检查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及违法行为;

4.参与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管理的各类法律文书建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建档备案工作;

6.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评价、认证、检测和检验等中介机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7.负责对街道镇(园区)安全生产执法平台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8.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器材,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暂扣或封存;

9.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分企业和单位建立档案,并跟踪事故隐患的整改。

10.组织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

11.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538-8221560

办公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16号。

关键词: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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