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和对外联系电话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3-06-01 20:22:27

(一)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

1、安全生产综合监察科:负责对执法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的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和审理;负责受理举报和复议;协助大队领导抓好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会议会务等日常工作运行;负责后勤保障、执法装备发放和管理;协助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中队: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依法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违法事实;受理举报和控告,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及查处工作。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二中队:依法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违法事实;受理举报和控告,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及查处工作。

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中队:依法对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违法事实;受理举报和控告,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及查处工作。

负责人:李明

办公电话:0538-2850769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841号3楼307室

(二)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综合科。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电、会议、保密、档案、信息、宣传、安全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制定应急值守有关制度规范并组织落实。

2、应急指挥协调科。参与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编制全县应急救援综合队伍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有关技能竞赛。承担应急领域专家队伍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调集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抢险救援,配合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承担全县应急救援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统计和分析工作。

3、装备技术保障科。承担应急指挥相关支持保障工作,为应急救援指挥提供应急通讯、防护装备和设备等支持保障。承担有关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的配备、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统计普查工作,统一调配全县抢险救援资源。承担应急管理信息化有关支持保障工作。承担县应急指挥平台运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4、地震监测管理科(挂地震灾害防御科牌子)。承担全县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化工作,落实省、市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全县地震监测站网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对县域内和企业地震监测站网、宏观观测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联系泰安基准地震台相关业务工作。协调指导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县地震趋势会商、震情监视跟踪、震后现场监测预报。开展有感地震和地震异常调查。参与编制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重大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防震减灾宣教基地、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户等防震减灾示范试点创建和管理工作。承担地震舆情事件处置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

5、人工增雨防雹科(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科牌子)。承担全县人影作业的空域申请、作业指挥工作;参与编制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开展,承担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业务培训、考核工作。承担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为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提供综合发布渠道。

6、安全生产应急服务科。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应急管理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应急准备、应急救援和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及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防火防汛应急服务科。配合做好防火、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台风灾害救援工作。

负责人:孟昭军

办公电话:0538-2856176

办公地址:东平县龙山大街841号4楼410室

关键词: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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